24周年

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
APP下载
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
立享专属优惠
安卓版本:8.6.91 苹果版本:8.6.91
开发者: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
应用涉及权限:查看权限>
APP隐私政策:查看政策>

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热点问答

来源: 厦门税务 编辑:那个人 2024/04/23 16:45:49  字体:
01

父母填报同一子女的合计扣除比例超过100%可以吗?

答:不可以。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,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。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%扣除,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%扣除。

02

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已结束,已进入下一阶段学习,可以直接修改原有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吗?例如直接将2023年1-8月的高中教育阶段信息修改成2023年9月开始的高等教育阶段信息。

答:不可以,纳税人应当保留前一阶段的子女教育信息,并进行信息完善,即:分两行,分别填写前后两个阶段的受教育情况。

03

子女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,父母未填写子女教育终止时间可以吗?

答:不可以。从子女受教育终止时间次月起,父母不能再享受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,需要修改子女教育终止时间。

04

纳税人接受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继续教育,父母和子女该如何填报专项附加扣除?

答:若父母填报此教育阶段扣除信息,则参照子女教育,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(2019年度至2022年度则按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)。若其子女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,则由本人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,但同一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。

同一学历(学位)教育、且在本科及以下的学历部分可选择父母或者子女一方享受扣除,但只能二选一。

05

子女参加全日制合作办学项目,前两年在境内读书,后两年在境外读书,由于境外教育无学籍,父母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该如何填报?

答:目前,子女教育允许扣除境内境外教育支出。如符合子女教育扣除的相关条件,子女前两年在国内读书,父母作为纳税人请按照规定填写子女接受教育的相关信息。后两年在境外接受教育,无学籍信息的,仍需按规定填报更新信息,没有学籍号可以不填写,但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留存相关证书、子女接受境内外合作办学的招生简章、出入境记录等。

更多推荐:

免费资料 会计培训 财税政策

居民个人股权激励所得应如何计税?

个税年度汇算,为什么有人退税、有人补税?

实务学习指南

回到顶部
折叠
网站地图

Copyright © 2000 - www.chinaacc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
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-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

正保会计网校